关注!成都中小学考试新规发布,考试清单来了
每一次的考试都会让我们看到各种不同的现象发生,关于怎样更好的考试,帮助孩子更好学习一直都是一个需要好好讨论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成都市教育局今天给出了较新规定,对于考试提出考试清单,用“七要七禁止”帮助大家理清新规的内容。话不多说,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更多相关资讯,关注网站较新动态。
正面清单
1 考试导向要正确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发挥考试在发展素质教育及培育学生素养的导向作用,通过试题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积极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2 考试内容要对标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重点考查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和收藏知识,不出偏怪考题。
3 考试次数要适当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的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过2次统一考试。提倡一测多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避免重复监测,加重学生负担。
4 考试难度要适宜 考试难度应基于课程标准,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型考试要符合相应学业质量标准,体现不同考试功能。
5 考试试题要灵活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在强化试题基础性的同时,适度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引导学生提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6 考试数据要分析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要健全考试数据分析反馈机制,用好考试数据,及时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改进教学工作。
7 考试评价要科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及教师要强化考试的激励、诊断功能,淡化甄别与选拔功能。破除重分数轻素质,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唯率等不科学的考试评价做法,建立学生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
负面清单
1 禁止违规统一考试 严禁对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和六年级学生进行形式的区(市)县级统一考试或学业质量监测(小学毕业考试除外)。
2 禁止同步进度考试 学校举行的入学摸底考试及其他考试不得出现越教学进度的内容。
3 禁止出课标考试 教研机构、学校命制的试题难度和范围不得出课程标准,小学考试试题不得命制AB卷。
4 禁止考试成绩排名 严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严禁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5 禁止公布考试成绩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及其教职工严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形式公布、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学校(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6 禁止违规招生考试 严禁学校自行、委托或默许第三方以名义、形式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入)学挂钩的招生考试。
7 禁止考核率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中考指标,不得以中考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坚决纠正片面追求率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