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稳定与百姓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好的政治政策可以凡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发展,反之则会社会动荡甚至颠覆政权。土地政策作为稳定社会的一项基本政治国策,则更是重要。均田制始于北魏,后经历北齐,北周,隋唐的完善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进入唐朝后期,土地兼并现象日趋严重,逐渐成为唐朝经济发展的较大阻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均田制在唐朝崩坏的原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土地兼并严重。
随着工商业的发达,一大批作坊主和富商依靠雄厚的经济实力,开始兼并土地,成为阡陌相连的大土地者。很多土地私有者为较大限度满足个人利益,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兼并,规避土地律例限制,禁令虽严,收效甚微。
第二,官僚队伍膨胀,庶族地主地位上升。
唐代庶族地主的政治地位凭借科举制的发展,地位上升迅速,这些新官僚利用自己的政治势力,不断扩大经济利益,也疯狂的参加到兼并掠夺土地的行列。可见,新崛起的对均田制的破坏也很严重。
第三,寺院经济的发达。
唐代佛教发达,尤其是武后时期,佛寺遍地,僧尼数量达数千万人,寺院经济势力强大。僧尼从政府手中获取受田,还有免税特权,加剧了僧尼对土地的贪欲。据学术界相关研究资料显示,较盛时,陕西少林寺占有四千余亩,大象寺占有田五千三百亩,成都大圣慈寺有田四十余万亩。这些除少数是布施和政府授田,大部分是僧尼地主采取各种手段从农民手中掠夺而来。可见,寺院势力也是一支破坏均田制的重要力量。
第四,赋税苛重,农民大量逃亡,混乱。
唐朝均田制的负担主要有:丁男每年向交纳粟二石,称为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果不服徭役,则每天纳绢二尺,称为庸。此外,还有杂役以及按户等高低所征的户税,按每亩交纳二升的地税,特殊情况可减免。总体来说,唐初的税负比隋减轻了不少。但到了唐太宗后期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武后时期,为弥补边地战乱开支,唐政府不断加大了对人民的盘剥,及至安史之乱。受次影响,大批农民不堪重负,倾家荡产,无以为生,被迫逃亡,唐政府又采取摊逃方法,把税负、徭役、兵役转移到未逃亡的人身上,结果逃亡的人越来越多,控制的户数越来越少,安史之乱后,从九百万户减至一百九十万户,严重失真混乱。
至此,按期定版籍实行均田制,再也无法进行下去,直至大历以后,延续150余年的均田制被封建庄园经济所完全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