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招生依据有哪些?哪些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精神,从2021年起,我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圆圆就2022年相关政策做了汇总,一起看看吧!
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结果),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西安市普通高中录取基本条件是什么?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考生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类政策有哪些?
落实《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和市政府有关意见,我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籍考生、三侨考生(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考生)、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事业办学单位子女等执行照顾类政策。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我市复读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