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力争明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学校,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2021年8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部署。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其中透露:陕西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办学模式,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公参民”学校是什么: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2、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3、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一、自查自评情况
陕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始终把教育工作作为“国之大者”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切实抓好整改提升。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解任务,11个设区市政府、33个省级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对照《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发现问题和2020年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职评价9个方面43条指标认真自查,建立清单,对账销号,现基本整改到位:一是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是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投入44.58亿元,建设公办园1334所。其中,2019-2020年下达奖补资金15.55亿元。三是成立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多部门联合组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治理“月报”及约谈通报制度。2020-2021年投入资金15.1亿元,已完成943所治理任务。四是健全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台账,通过建校、扩班、分流等举措,义务教育大班额班级占比降至2.38%,高中段占比降至2.82%(截至2020年底)。五是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印发加强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若干措施。召开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约谈推进会,对工作迟缓的地区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六是通过省级综合督导、“双周”督办,全省30万人口以上县特教学校已全部建设到位。七是修订出台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全省高校辅导员平均师生比1:191,平均在编率61.5%,比2020年底增长2.6个百分点。
二、典型做法与工作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史学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为重点,切实履行教育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将加强党的领导同宣传新修订《教育法》、破解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突出“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以“延安精神”“西迁精神”铸魂育人,确保学校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3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落实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省级领导深入高校调研、作形势报告7人次。开展民办学校党建和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三个课堂”(思政课、实践课、网络课),“一流专业”“课堂革命”“思政大练兵”“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工作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陕西经验”。
(二)不断提升教育保障能力。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上年增长5.12%,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学前教育、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分别较上年增长5.54%、2.19%、0.7%、8.87%、4.81%,普通高等学校下降0.46%。2020年共下达中央、省级专项资金31.74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监管审计情况纳入考核,未发现截留行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食堂供餐率达94.79%,受益学生227.6万人。实施“中小学联网攻坚行动”,实现全省中小学100M宽带网入校全覆盖,有多媒体教室的学校达99.8%。
(三)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一是着力保障教师待遇。2020年为20.23万名教师核增奖励性绩效18.07亿元,实现全省107个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及平均收入水平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71个县,惠及教师9.19万人,月人均补助425.73元。二是实施教师管理改革。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增加事业单位人才周转池编制总量,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跨县定期调整机制。核增省属高校教师高级岗位编制666个,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人均每月不低于800元)。三是积极开展教师培训。2020年共开展督导、教研、心理健康等培训8万人次,支持20个贫困县开展全员培训。2021年落实19.99亿元用于培训2.17万名农村教师及支教补助。四是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第一标准,实施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举办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乡村教师丁海燕、中科院院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郝跃入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核查教师失德违纪线索30余起,对9起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
(四)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立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及普惠园认定管理机制。健全资助制度,2020年投入困难家庭幼儿资助金5.14亿元。对8市16县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过程性督导。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7%,普惠园占比91.33%,公办园及在园幼儿数占比为52.3% 和50.42%。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导各地持续巩固基本均衡成果,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辍学“月报制”和“销号制”、校地帮扶“双百工程”。召开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会,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2021年,对22个县开展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过程性督导。打出学位供给、质量提升和招生改革“组合拳”,今年前7个月全省落实校建资金116.25亿元。制定推进教体融合促进健康发展的29项措施,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我省2019年防控近视工作得分居全国前四,中小学体育开课率99.77%,2020年全省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88.95%,达到国家标准。严格推行“属地招生、公民办同招”,西安市“择校热”明显缓解。三是高中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严禁普通高中违规跨区掐尖招生,规定优质高中须将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学校。将招生职普比纳入考核指标,我省职普比达到国家标准。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规划,指导各地开展高中标准化建设,全省标化率达到87.06%。消化已有“大班额”问题,全省高中大班额占比控制在2.82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推进中职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双达标”。四是高等教育加快内涵发展。将“双一流”建设纳入本省“十四五”规划,完善省部共建机制,支持高校内引外联、拓展空间、服务国家战略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西北大学考古学等3个学科纳入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个,省属高校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实现“零”的突破。博士招生规模较“十三五”初扩大2/3,硕士招生规模接近翻番。2020年科研经费近165亿,较2015年翻番,高校科研指标位居全国前6,高等教育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全省7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全省8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其中4所整校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开通“大学生就业管理服务系统” 、打造“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组织高校见习人员上岗2.3万人。2020年毕业生就业率达84.67%,2021年达88.35%,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被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五)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印发《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督促指导各市、县瞄准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目标,制定本级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双减”“五项管理”等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履职评价、督导督查、“双周通报”等方式,关停暑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推进“课堂革命,陕西行动”,召开全省课后服务现场会,实现全省4910所(非寄宿制)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仍存在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地域性不平衡、城乡校际差异较大等问题。二是随着城镇化进一步加快,人口政策的调整实施,城区教育资源规划建设滞后,乡村教育质量相对薄弱等情况有待解决。三是职教体系通而不畅,产教“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有待提升。四是我省对高等教育投入水平和政策支持不足,与中央对部属高校的投入有较大差距,制约了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五是校园安全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待提高,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仍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和发展“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政治自觉,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为全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一)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普及普惠。一是制定整体发展规划。以市县为主,盘点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并结合人口增长趋势、城市建设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公民办园所数量和布点、普惠性资源覆盖情况,分级制定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布局图,构建达标安全、公益普惠、覆盖城乡的陕西省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二是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家庭的分担比例,督促指导地市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长效扶持机制,明确补助标准、补助项目、补助办法和监管办法。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农村学前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和“两级两类”骨干园长的遴选与培养力度,积极发挥学前骨干教师和骨干园长示范引领作用,着力为振兴农村学前教育培育一批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推动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部门实质性整合,建立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逐步形成省市县校多级联动网格化教师培训体系,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师培训”大平台。(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的长效机制,保障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二是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健全优质资源共享、共建、共进机制,努力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三是严格按照“两为主”“两纳入”政策要求,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通过“抓招生”“抓制度”“抓落实”,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是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健全督导机构,配齐工作人员,保障教育督导条件和工作经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五是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价保障机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各项政策举措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现代化水平。二是加快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中职基础地位,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4:6政策。在进出、培训、激励等人事制度上给予政策支持。继续深化产教融合,落实和扩大产教融合企业组合激励政策。推进本科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双高”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打造职业教育名校,增强我省职业教育吸引力。三是深化职业教育课程革命。以“互联网+”推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性教学,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立省级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开展区域内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开放型、共享型、智慧型实训基地。(四)巩固高等教育优势地位。深入实施“双一流”建设,完善高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健全成效评价与投入支持机制,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全面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加大基础学科和基础领域研究投入力度,提升高校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五)深入推进“五育并举”。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推进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进程,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我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专业师资队伍、体育课程、体育竞赛制度和体育考核“四维模式”,建立不同层级的体教融合评估制度。鼓励高校将体育、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加大劳动教育课程、实践场所建设,加强专业教师培训,丰富劳动实践内容,扩大参与程度。深入开展“课堂革命陕西行动”,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一是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饱”,让课堂成为实现“双减”目标的内驱力。二是把开展课后服务、加强“五项管理”、完善质量评价结合起来,建立家校协调机制。三是推动“三个课堂”改革,建立以学校在职教师为主体,以志愿者服务为辅助的课后服务师资保障机制,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需求。四是明确监管职责。坚持审批与监管并重,理顺管理机制,夯实行政审批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五是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格检查办学场所、办学资质、培训行为。对发布虚假广告等各类违规行为限期整改,直至停止办学。六是严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通过多种途径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积极做好从业人员再就业指导工作。(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方案》,解决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过高的问题。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和规范办学情况核查,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停止办学。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办学模式,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全面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立校、教书育人。(八)持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校园安全预防、安全风险体系完善、风险管控、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等方面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二是以校舍建筑设备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矛盾纠纷摸排等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三是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多种形式开展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抓好“一月一演练”等主题突发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意识。四是着力抓好校园“三防”和保卫力量建设,特别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的并网运行,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置、技防建设等方面建立安全防范工作台账,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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