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编收到一个家长的问题,我们家在双流有房,但是是在都江堰,我和孩子的爸爸在青羊区工作。我们为了孩子上学已经在天府新区租房备案满一年,现在可以在天府新区上学吗?就这个问题小编再详细地和大家解读一下相关政策,以帮助大家对相关政策有更深的了解。
2018年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成都跨行政区域的人员需用《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代替居住证,不论是居住证还是居住证明都须满一年;
3、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的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4、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证明截止2018年5月31日,需满12个月;(备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5、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于2018年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按有关规定,“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权证、不动产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注意:要去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只有租房合同是不行的。
所以,按照政策理解,也就是:
首先,不在中心城区;
如果申请在中心城区入读,社保只要是在成都市内缴纳的就可以,工作单位满足属于成都市中心城区(7个区),想在中心城区哪个区就读,就需要在该区拥有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如果想在郊区(市)县入学,社保满足在成都市内缴纳,而工作单位、居住证明要在该郊区(市)县,在其他郊区(市)县、中心城区都不行。
所以,家长所问的问题的答案就是:可以在天府新区入学。
其中“在双流有房,都江堰”满足在成都本市,社保及工作都在青羊区,在天府新区租房备案满一年即表示为本市跨区域(天府新区)工作的务工人员,因此满足天府新区随迁子女入读要求。
因为家长的不在中心城区,工作单位属于中心城区,社保是在成都市内缴纳的,居住证明满一年且在天府新区,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在天府新区按照随迁子女入学的。
如果家长想要在双流入学是不行的,双流要求工作单位、居住证明都在双流,所以无法在双流入学。
以上就是关于“随迁子女在天府新区入学条件是什么?怎样入学?”问题的相关解答,有需要的家长可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