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知行合一”是什么意思?对于我们的学习有什么启发?“格物致知”是儒家思想的一个代表思想,宋朝儒家集大成者朱熹发展的一个思想,较初是在《大学》一书中,“知行合一”是明朝儒家大家王阳明对儒家思想的又一发展。四川秦学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了这两个词语的内涵和意思,还不了解的同学快来和小编学习一下吧。下面是详细内容:
“格物”两字较先是出现于四书五经中的《大学》里,整句话是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格物”是儒家的重要概念之一,他是三纲八目的第一目,三纲是指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而八目是指格物、致知、诚意、征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格物是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第一步。而格物的意思是推究事物的道理,看懂事物的本质,实事求是的态度。这就是我们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我们在求学成长的过程中都是在实事求是的过程,对知识要抱有这样的心态,才能更好的了解知识。
“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文学家、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所提出的。知行合一的意思是认识事物的道理并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对于道德修养以及道德实践的那一方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阳明认为知行是一回事,并不能分开为两件事。在道德教育上,王阳明极力反对知行脱节以及知而不行,因为从道德教育上来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而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
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主要是针对朱熹的理论,朱熹主张先知后,而王阳明却反对知行分为两节。王阳明所提出的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言行一致。